【来源:《商务周刊》】
两个互联网的王者联合起来了
Google与YouTube双剑合璧
“赫利和陈让我想起了佩奇和布林。”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说。
10月9日, Google宣布以16.5亿美元收购查德·赫利(Chad Hurley)及陈士骏(Steve Chen)创建的YouTube。
从1998年拉里·佩奇(Larry Page)与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创办Google,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他们用搜索引擎创造了互联网的奇迹,通过搜索与广告相结合的方式开创了互联网营利的新模式,并成为该领域里的巨人。现在,年轻一些的YouTube也在书写着互联网行业的新神话:2005年2月正式成立,短短19个月时间,一个简单的任何人都可以上传视频分享的网站,每天的视频上传量逾65000个,并且每个月增长20%,日浏览量过亿,自从YouTube上线以来,网站的视频被观看的时间总计大概为9305年,公司的价值也从创立之初的区区1000多万美金飞涨至16.5亿美元……
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YouTube物有所值,但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络搜索引擎,Google或许真干了件划算的事。YouTube很年轻,身上带着所有现在时髦的互联网理论: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创造内容)、互动社区、长尾理论、开放平台等等。更重要的是,YouTube的用户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越来越忽视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而寻求线上娱乐。
广告客户现在希望抓住这个机会,以确保将来无虞。分析人士认为,Google和YouTube的组合可谓强强联手。研究公司Forrester的分析师Josh Bernoff说:“Google在社交网络方面的优势并不突出,而YouTube 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点。”投资银行家Roger Aguinaldo说:“这符合Google的战略。光靠其自身,Google很难将网络视频分享服务做得如此强大。”
此次收购是Google成立近8年来最昂贵的一次行动。在YouTube以前,Google收购的只是小型技术公司,虽然时常会引起主宰着PC、Web第一代领域的微软的警惕,但毕竟都只是一些“小动作”。
这次Google“买来”竞争对手。被认为是“富有进攻性的成熟的举动”,显示了Google高层领导不再自负地要求在各个领域都凭自己力量创造一切。因此,Google愿意去买而不是去自我打造市场领导者的地位,也多少反映了该公司战略的重大变化。
YouTube是网络视频领域毋庸置疑的强者,尤其是在建立网络的社交网络方面。根据HitWise 统计公司的数据显示,YouTube占有互联网视频市场46% 的份额,MySpace有23%,Google Video为11%。收购完成之后,Google基本以57%控制了网络视频领域。此次收购消息发布后,YouTube在Google的搜索中成为最热的关键词,交易本身也已经成为YouTube中最受关注的视频节目。“The YouTube founders talk about the Google acquisition”——YouTube的创始人谈Google收购,这段只有1分36秒的视频短片在11个小时内观看者超过25万人次,评语超过23000条。
Google去年的收入为61亿美元,绝大多数收入来自文字搜索广告。分析师表示,收购YouTube 可以扩展Google的广告业务势力范围。《搜索引擎观察》编辑丹尼·沙利文说:“很多广告主对此都在翘首以待。”受交易消息影响,Google股价10月9日在纳斯达克常规交易中上涨8.5美元,报收429美元,涨幅为2.02%。在随后的盘后交易中,Google又上涨2.70美元,涨至431.7美元。Google股价上一次达到这样的价位,还要追溯到今年4月底。
尽管仍有人认为Google的商业目标并不清楚,但至少现在这家神奇公司已经逐步显露出对未来的深层思考。按照Google自己的说法,公司的使命是“整合全球信息”,而这其中必定有大量的视频形式的信息,因此Google接下来必然需要开发视频搜索的运算法则。但是直接的图片或视频搜索比索引、搜索文本更困难。研究公司Forrester的分析员Charlene Li说“视频搜索几乎不可能”,所以用户只能“依赖别人对视频的评价、评级及播放列表的辑录来找到更好的视频”。这就需要使用社区型网络——而这也正是YouTube最重要的优势。
另一方面,对于YouTube而言,放弃独立做大做强,选择适时出卖或许是明智的,毕竟版权问题和营利模式就像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高悬在YouTube头顶。9月15日,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环球音乐集团就声称YouTube和MySpace违反了版权法,因为其用户们在网站上张贴的音乐节目“侵犯了环球公司旗下艺人的版权”,使其遭受上千万美元的损失。虽然YouTube称,它已经迅速依照环球音乐公司的指示移除了用户上传的涉及侵权的视频内容,但后者却认为即使是纯属宣传广告的视频资料,也应该受到版权保护。YouTube容易让人联想起早些时候提供在线音乐下载的Napster。Napster曾宣称它将一接到版权所有者的申请即移去任何侵权内容,但Napster最终还是输掉官司。所以YouTube迫切需要Google强大律师团的帮助。按照身兼HDNet共同创始人和美国职业篮球NBA达拉斯小牛队老板马克·库班在博客中的说法:“Google的律师团将会很忙很忙。”
Forrester的分析师Charlene Li表示,Google与YouTube的联合可能会有两种方式改善版权诉讼问题。第一,两家公司寻求可能会起诉他们的版权所有者的合作。其实就在二者交易公开的数小时前,Google与YouTube分别宣称与音像公司及媒体公司达成交易,将在网站上为这些内容所有者开辟专门的频道;第二,YouTube一直在努力开发一种类似于“人指纹”的技术,以保证内容所有者可以追踪他们的版权物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还可以分享由此带来的任何广告收入。但YouTube还没能走到这一步。“无疑,凭借Google雄厚的技术团队,他们才是最适合开发这项技术的人选。”Li表示。
而至于营利模式,正如网上视频公司Guba的创办者之一汤姆·麦克纳尼所做的比喻:星巴克是以合理的价格,提供了舒适的环境,为此人们才乐意买高价咖啡,本质上说来,这也正是提供“用户生成内容”类服务(包括视频分享、博客、相册等)的那些网站所孜孜追求的商业模式——通过提供免费交互的平台,这些网站提供了网上的“舒适座椅”。但问题是,到目前为止,那杯能带来利润和支撑网站运行的“咖啡”还未出现。如同其他大量的独立营运的视频分享站点一样,YouTube在被Google收购前仍在亏损。除了每个月要耗费至少150万美元来支付带宽费用,由于YouTube担心惹恼用户,已经拒绝在视频片断开头插入不能跳过的广告。尽管它已经在思索用更精巧的办法来打广告,但由于还处在试验期,所以营利模式目前还不清楚。不过至少Google可以在YouTube上面实现它的视频广告的梦想,现在Google虽然有一部分的视频广告,但还很少见到有应用的,YouTube今后应该是Google的一个重要“集散地”。无可否认,YouTube尚待证明广告能使视频具有和搜索服务一样诱人的商业价值,然而Google也是在出名之后才实现其服务价值的“货币化”,所以Google对收购YouTube之后所带来“钱”景相当乐观。
就在YouTube创始人谈Google收购的那则视频上,赫利骄傲地宣称,通过这起交易,“两个互联网的王者联合起来了”,他的团队为此豪言而开怀大笑。这项交易也给Google的竞争者带来了巨大压力。Yahoo与微软,以及其他两个媒体巨头新闻集团及维亚康母都想要YouTube。但是Google捷足先登,正如其先发制人地在去年冬天就进行了防御性投资,买进AOL的股票,从而阻止上述两大公司入主门户网站AOL一样。
现在微软打算自己做视频分享的业务,但是按照互联网先到者先得的理论,微软的机会并不多。YouTube对Google的价值并不是它的技术,而是它的受众与品牌,这不是优秀的程序可以复制得了的。同时,Yahoo在多次大型并购中被淘汰,已经远远落在了后面。Google的领先优势,看起来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