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雅虎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原告雅虎中国胜诉,被告运营奇虎网的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雅虎中国构成侵权,同时,奇虎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书一下,平静一段日子的两虎口水战再次打响。
对于法院的裁决,奇虎公司新闻发言人肖洁表示:“奇虎公司将上诉。”奇虎公司同时表示,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它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称其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现有法律并不能判定存在这种行为的软件就是恶意软件。此前,具有此种行为的软件一直被业界默认为恶意软件的特征,不久前,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公开发布过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
奇虎公司认为,此判决结果将导致国内反恶意软件的进程倒退到一年以前,恶意软件找到了保护伞,在法律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对网民为所欲为,但是受不到任何惩罚,而目前提供查杀恶意软件的厂商却引发了高风险。
针对奇虎这一说法,雅虎公司也很快给出回应,称奇虎接受不了法院判决,因此在混淆视听。雅虎称,奇虎所说的“法院认定雅虎存在不正当行为”的内容在判决书上找不到踪迹。
雅虎中国副总裁昨日也表示,雅虎助手自去年9月15日诞生以来就是绿色软件,而雅虎已经在北京市公证处证实了雅虎助手是绿色软件。雅虎称,一纸判决书无疑将让奇虎钉死在“不正当竞争”上骑虎难下,这也正是奇虎不得不转移公众视线的原因。
今年7月,奇虎公司推出的“360安全卫士”软件,认定阿里巴巴雅虎助手为“恶意软件”,并直接予以清除。由此也导致了阿里巴巴于11月初对奇虎公司提起诉讼。这是首例因“流氓软件”争端导致的诉讼案件。